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5-10 22:08:13
第二框 預防犯罪
1、刑法的作用和內容?(P52)
(1)作用:刑法是懲治犯罪、保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2)內容:它明確規定了什么行為是犯罪,以及對犯罪應當判處什么樣的刑罰。
2、犯罪的含義?(P53)
犯罪是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觸犯了刑法、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2024年秋新教材在P53正文第一句刪除“根據刑法規定,”)
3、★犯罪的基本特征?(P53)
嚴重社會危害性(最本質特征)、刑事違法性(法律標志)、應受刑罰處罰性(必然法律后果)
【點撥】括號里的在相關鏈接里有,選擇題經常考,而且經常混淆搭配,比如把犯罪的最本質特征說成是刑事違法性。另外,犯罪的最本質特征是嚴重社會危害性,“嚴重”二字也不可少。
4、刑罰的含義?(P54)
刑罰又稱為刑事處罰,是指審判機關依法對犯罪分子適用的最嚴厲的強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剝奪犯罪人權益為主要內容。
5、★刑罰的種類?(P54相關鏈接)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點撥】主刑只能獨立適用;附加刑既能獨立適用,也能附加使用。
6、★青少年應如何加強自我防范、預防犯罪?(P55-P56)
①我們作為社會成員,要珍惜美好生活,認清犯罪危害,遠離犯罪。
②預防犯罪,需要我們杜絕不良行為。(此處可用杜絕,特別注意)
③我們應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自律,做一個自覺守法的人。
④我們要從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習氣,自覺遵紀守法,防患于未然。
【點撥】第6個問題非常重要,經常考!
7、刑事責任年齡(P55相關鏈接)
①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②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③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8、“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區分(P56相關鏈接)
(1)不良行為,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長的下列行為:①吸煙、飲酒;②多次曠課、逃學;③無故夜不歸宿、離家出走;④沉迷網絡;⑤與社會上具有不良習性的人交往,組織或者參加實施不良行為的團伙;⑥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⑦參與賭博、變相賭博,或者參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動;⑧閱覽、觀看或者收聽宣揚淫穢、色情、暴力、恐怖、極端等內容的讀物、音像制品或者網絡信息等;⑨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的不良行為。
(2)嚴重不良行為,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有刑法規定、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行為,以及嚴重危害社會的下列行為:①結伙斗毆,追逐、攔截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等尋釁滋事行為;②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③毆打、辱罵、恐嚇,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④盜竊、哄搶、搶奪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⑤傳播淫穢的讀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⑥賣淫、嫖娼,或者進行淫穢表演;⑦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⑧參與賭博賭資較大;⑨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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