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通教育局官網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5-16 21:30:09
(三)學業科目考試
1.科目設置
學業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與健康。其中英語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和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由學生初一、初二、初三階段的學期過程性測試成績和中考統考成績兩部分組成。物理和化學合卷,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合卷。文化科目均實行閉卷考試。
生物、地理考試在8年級第二學期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南通市2024年初中生物、地理畢業、升學考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函〔2024〕17號)要求執行,考試成績計入今年中考總分。
2.時間安排
文化科目考試日期定于6月16日、17日、18日三天。考試用時: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120分鐘,物理和化學150分鐘,道德與法治和歷史100分鐘。具體安排如下:
3.各科分值
語文、數學、英語總分均為150分,其中英語閉卷筆試部分為120分,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部分為30分(免試、減試生按照閉卷筆試成績同比例給分);物理和化學總分為15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學60分;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總分為100分,其中道德與法治50分,歷史50分;體育與健康總分為60分,其中過程性測試30分,中考統考成績30分。生物、地理總分為60分,其中生物30分,地理30分。學業科目考試總分值為820分。
4.命題原則及考試范圍
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工作的意見》(教基函〔2019〕15號)要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持“素養立意、引導教學”;堅持科學合理設置試卷結構和難度,增強試題的探究性、開放性、綜合性;堅持“遵循課標、以學定考、重視能力、貼近生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構建良好教育生態。各科目具體命題依據及考試范圍詳見附件。
5.考試要求
學業科目考試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和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相關要求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5年南通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統一考試方案》的通知(通教發〔2025〕5號)和《關于做好2025年南通市初中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函〔2025〕7號)執行。
6.評卷工作
文化科目考試評卷實行網上統一閱卷。分科目在市區、部分縣(市、區)設點組織評卷,各閱卷點承擔1個或多個科目的評卷任務。閱卷教師在全市范圍內統一選配。所有考生試卷實行雙評,全市統一合成數據、公布成績。
五、招生錄取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招生錄取的文件規定,全市中招錄取工作在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平臺上統一實施網上錄取。
(一)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統籌編制全市中等學校招生計劃。各地普通高中、綜合高中、職業類(含技工學校)招生計劃于5月10日前完成編制,報市教育局備案。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發布并印制《中招指南》供考生填報志愿使用。未列入招生計劃的單位和專業不得在全市招生。
加強市級統籌,鼓勵高中階段教育資源相對充裕的地區與短缺的地區之間,積極探索跨區域聯合辦學。
(二)錄取投檔原則
錄取嚴格按考生填報志愿進行投檔,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具體辦法是: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D等志愿,被檢索學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分數的學校,即向該學校投檔,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分數的學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學校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學校后,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學校。
(三)招生錄取要求
1.按計劃錄取
全市中等學校招生錄取一律在中考后進行。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考生填報志愿,分批次擇優錄取。各地招考部門要嚴格執行招生錄取審批程序,嚴禁無計劃招生、無志愿招生、不按招生政策規定招生和不按考生志愿錄取。
2.按屬地錄取
公民辦高中、綜合高中實行同步招生,堅持屬地招生原則,公辦普通高中、綜合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在屬地范圍內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可提出申請并經南通市教育局同意后,根據招生計劃在市域范圍內招收填報普通高中志愿而未被錄取的學生,市教育局根據中考實際劃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達不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不得錄取普通高中,不能注冊普通高中學籍。
3.按綜合素質要求錄取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含民辦)、綜合高中、師范學校、職業學校對本校的招生錄取,須統一提出對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的要求。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和自主招收特長生,須首先按招生學校對綜合素質的等級要求確定候選推薦生、特長生名單,然后按規范程序進行推薦和招生。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①、②兩項指標達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項指標中至少有兩項達到A級,其余指標不低于B級。普通高中、綜合高中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①、②兩項指標達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項指標中至少有兩項達到B級,其余指標不低于C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含各類特長生等)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與招生學校特色相對應的綜合素質評價項目的等級為A,其余項目的等級必須達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要求。職業類學校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①、②兩項指標達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項指標至少有三項不低于C級。普高和職校招生在以上條件基礎上可另行提出相應的錄取等級要求。
(四)各類學校錄取
1.師范生錄取
師范生錄取分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含藝體類)、師范藝體類統招生、師范普通類統招生(含師范類委托培養)三類錄取。
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含藝體類)錄取。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各地招生計劃和專業,對專業面試合格(其中藝體類需達到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藝體專業加試成績合格線)的考生,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師范藝體類統招生錄取。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專業類別和招生計劃,對達到師范藝體類統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線的考生,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師范普通類統招生(含師范類委托培養)錄取。在全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招生計劃,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所有藝體類考生須經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合格后,才可填報志愿參加投檔錄取。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面試和師范藝體類統招生專業加試均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2.普通高中錄取
各地招考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錄取辦法,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按規定的批次和招生計劃錄取。
規范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錄取。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按不低于70%的招生計劃確定推薦生,根據當地初中畢業生源數,按比例將推薦生計劃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按照《關于公布2014年南通市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推薦辦法的通知》(通教基〔2014〕14號)要求,實行實名推薦。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具體實施(錄取)辦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在招生區域范圍內的初中學校在籍在讀滿三年的學生,方可享受該招生區域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等相關政策。
規范特長生錄取。各地可以選擇具有特色辦學基礎的普通高中,實施自主招生,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多樣特色發展。招生計劃分配到具有自主招生權的藝術、科技特色學校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單列,招生計劃數不得超過各自主招生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符合條件的課程基地學校和創新人才培養基地學校可確定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在當地自主招收與基地課程實施直接相關的特長生以及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自主招生學校須制定招生簡章,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報南通市教育局備案。報名參加自主招生的特長生均須參加畢業升學考試并填報對應學校的志愿,每生限報1所自主招生學校。2025年江蘇省南通中學面向徐州、南通、連云港、淮安、鹽城、泰州、宿遷等市招收50名左右航空實驗班學生,招生錄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5年江蘇省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教基函〔2024〕10號)文件執行。
規范國際班、綜合高中班、民辦普通高中錄取。市教育局統一劃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達不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民辦高中國際化教育實驗班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經批準可在全市范圍內組織招生,在第一批次第1小批錄取,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與其他批次的招生錄取,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于5月10日前將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民辦高中國際化教育實驗班課程方案、招生計劃、收費許可等報市教育局備案。
各地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綜合高中、民辦普通高中錄取時,在達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做到“應錄盡錄”,不得隨意壓減招生計劃。嚴禁民辦普通高中不達線招生、超計劃招生、未經審批跨區域招生,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加強監管,防止民辦普通高中不達線招生、擾亂招生秩序而產生相關輿情風險,對于違規學校要嚴肅查處,核減其招生計劃直至取消招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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