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4-09 21:25:28
各區教育局,市屬各普通中學,廣東實驗中學、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按照《廣州市教育局關于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穗教規字〔2023〕1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25年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完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滿足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激發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活力,推動學校向人文、數理、科技、體育、藝術等多樣化特色發展。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科學規范、綜合評價、陽光招生原則,遵循科學的人才選拔和培養規律,建立健全多元綜合評價體系,規范招生工作程序,加強信息公開,穩步推進自主招生工作。
三、自主招生學校、招生計劃及范圍
(一)學校范圍
2024年開展自主招生的學校(含校區,下同),原則上繼續納入2025年自主招生學校范圍。
學校需具備人文、數理、科技等方面特色項目的工作基礎,鼓勵自主招生集中編班。各區自主招生學校數(含區屬普通高中和轄區內民辦學校)不超過3所。
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圍內統籌安排。
(二)招生計劃及范圍
自主招生計劃由市統籌安排,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下同)自主招生比例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10%,非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5%。具體計劃由招生學校申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初核,市教育局審核后統籌下達。
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區屬普通高中面向本區招生,老三區(越秀、海珠、荔灣三區)視為三個獨立的招生區域面向本區招生。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自主招生占比不超過該校在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計劃占比。
四、考生報名條件
具有廣州市戶籍或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其中,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學生,須具有廣州市戶籍(含政策性照顧學生),或符合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條件。
五、實施程序和辦法
(一)公布學校自主招生簡章經批準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應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自身辦學目標、定位和特色自行制定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要求的自主招生簡章,簡章須明確以下內容:
1.自主招生計劃、范圍。
2.明確人文、數理、科技等特色項目名稱和培養簡介。
3.報名條件。明確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具體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含錄取參考科目)的要求。
4.綜合能力考核辦法。明確考核的具體方式和標準。如特色項目超過1項,需分別制定考核辦法。
5.培養和考核機制。明確培養目標、培養方案、培養模式、培養結果考核辦法等。如特色項目超過1項,需分別制定培養和考核機制。
6.網上報名、確定綜合能力考核名單、志愿填報、打印準考證、綜合能力考核、錄取等報考流程具體安排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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