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3-07-02 20:42:08
一、溫度和溫度計
1.溫度:
溫度是用來表示物體冷熱程度的物理量。
2.攝氏溫度:
(1)溫度常用的單位是攝氏度,用符號℃表示。
(2)攝氏溫度的規定:把標準大氣壓下冰水混合物的溫度規定為0℃,沸水的溫度規定為100℃;然后把0℃和100℃之間分成100等份,每一等份代表1℃。
(3)攝氏溫度的讀法:如“5℃”讀作“5攝氏度”,“-20℃”讀作“零下20攝氏度”或“負20攝氏度”,等等。
3.
常用的溫度計是利用液體的熱脹冷縮的原理制造的;構成包括玻璃泡、均勻的玻璃管、玻璃泡中裝適量的液體(如酒精、煤油或水銀)、刻度等。
4.常用溫度計的使用:
(1)使用前:觀察溫度計的量程、分度值(每個小刻度表示多少溫度),并估測液體的溫度,不能超過溫度計的量程(否則會損壞溫度計)。
溫度計的玻璃泡與被測液體充分接觸,不能緊靠容器壁和容器底部。
(2)測量時,要將
(3)讀數時,玻璃泡不能離開被測液體、要待溫度計的示數穩定后讀數,且視線要與溫度計中液柱的上表面相平。
5.
體溫計是專門用來測量人體溫的,測量范圍在,體溫計可以離開人體進行讀數,是因為玻璃泡和直的玻璃管之間有極細的、彎的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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