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21-07-13 10:37:26
(一)申請復查程序。考生獲得中考成績后,如對本人的某科成績(除中考體育成績外)有疑問,可在 7 月14 日下午16∶00 前攜帶準考證到所在中學(報名點)或當地縣(市、區)招生辦提出復查分數的書面申請,并按復查科目填寫《2021年中考考生申請復查成績登記表》(見附件)。復查內容為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答卷是否漏評,答卷掃描是否準確,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的寬嚴問題。各縣(市、區)招生辦或中學(報名點)于7月14 日下午 20∶00 前進入省中招平臺(網址∶ http∶//www.ecogd.edu.cn/zkpt_ds),選擇信息查詢菜單欄下的考生成績查詢(申請復查)功能,將申請查分的考生資料按要求輸入數據庫中。各縣(市、區)招生辦、中學(報名點)登陸系統的用戶帳號、密碼與中考報名、報志愿系統使用的帳號、密碼相同。各縣(市、區)、中學(報名點)招生辦需組織專人負責考生申請成績復查工作,及時按網上錄入的要求輸入考生查分申請數據。
。ǘ⿵筒榻Y果告知。對復查后發現分數有誤的考生,市招生辦將對其分數進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績由各縣(市、區)招生辦通知考生本人。復查后,分數無誤的考生由各縣(市、區)招生辦、中學(報名點)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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