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8-28 08:46:36
(1)定義:用化學式來表示化學反應的式子。(2)書寫原則:①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②必須遵守質量守恒定律。(3)書寫方法:①正確書寫反應物和生成物的化學式;②配平化學方程式,然后將連線改為等號;③注明化學反應的條件及生成物的狀態等。(4)配平化學方程式的方法:觀察法、最小公倍數法、奇數配偶數法等。(5)化學方程式的讀法:從左到右,先讀反應物,后讀生成物,反應物中“+”號讀成“跟”、“與”或“和”。生成物中“+”讀“和”。“==”讀成“生成”。條件讀“在……條件下反應”。(6)化學方程式表示的意義:①表示反應物、生成物以及反應條件;②表示反應物、生成物各物質之間的質量比;③表示反應物、生成物的各粒子的相對數量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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