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6-27 14:27:24
繼續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內各初中學校指標分配錄取分數線最高的學校和最低的學校之間的差距不大于40分的錄取原則。
繼續將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人數與指標錄取人數掛鉤。凡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人數少于2019年1月20日學籍人數的,除流動人口子女回原籍報考(以主管教育部門出具回原籍報考證明材料人數為準)外,按照減少人數的50%扣減該初中學校分配指標,扣除的招生指標納入統一錄取指標中。這是加強初中學校防輟控輟工作的措施之一。
各初中學校是指標生資格審核的責任主體,各學校取得指標生資格考生的名單要具體到每個班級,經班主任、教務主任(或年級組長)、校長簽字確認,在校內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無異議后報主管教育部門核定并作為指標錄取的依據。主管教育部門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經主管教育部門核查或群眾舉報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的,由主管教育部門取消相關考生指標生資格,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對學校直接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十、關于特殊考生加分錄取政策
今年,執行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東營市戶籍、農村自愿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家庭的女考生,軍人子女(包括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等特殊考生加分政策。特殊考生在本人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參加錄取,若考生同時具備幾項,只選其中一項,不累計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確定的工作程序,“軍人子女”需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交東營軍分區政治部核準匯總后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依據實施細則在普通高中錄取中予以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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