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5-29 09:42:37
(五)考查科目實施辦法
考查科目為生物、地理、藝術(音樂、美術)、理化生實驗操作、信息技術和勞動技術操作能力。其中生物、地理、信息技術和勞動技術操作能力考查,已在七、八年級學年結束時完成考核。藝術與理化實驗操作均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期中進行。生物和地理考查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它考查科目成績為“合格”與“不合格”兩類。并作為準予初中畢業的依據,成績不計入總分,供各高中段學校錄取時參考。報考普通高中,生物和地理成績必須在C級以上(含C級)。
(六)部分加試項目
報考特長類——根據學校需要,特長生實行單獨報名,加試特長專項,報市招辦審核同意后統一錄取。
報考師范類——師范學校根據相關專業要求和需要組織面試,由學校確定相關辦法,提前向考生公布,自行組織專業(技能)加試(面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特長)——部省屬高職、中專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考試按省規定執行。
(七)考試組織
考試的考務工作,根據市招辦規定的細則執行。5月底前,各校要全面開展一次中考考務管理排查,切實排除各類風險隱患,確保考務組織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八)查詢考試成績
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原則不上查分,如果考生和學校認為確有必要查分的,可由學校提出申請,于6月30日到市招辦辦理查分手續。查分程序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執行,只核查有無漏批試題、積分和登分有無差錯,查核結果如果確有差錯,立即予以糾正。
七、綜合素質考核
(一)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綜合素質評價包含初中生在綜合實踐活動等非統一考試科目中的實際表現,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達到的綜合素質水平。
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包括綜合性評語和等級兩部分。綜合性評語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評語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與不足,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閃光點。等級是對畢業生的綜合素質作出評價,對綜合素質的六項指標,均采用“優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個等級。綜合素質合格標準為:六項評價考核指標中,須達到4項合格(C),即達到畢業標準。綜合素質、考試科目、考查科目和實踐能力測試項目均合格者(含補考),準予初中畢業。凡達到初中畢業標準,可報考任何類別的高中段學校,其中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需達到5項合格。
2020年起,視情況逐步擴大使用范圍并提高標準。初中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并提供給高中學校招生使用。初、高中要積極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的建立和使用,通過電子平臺,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遴選、審核、監督和使用制度。
(二)體格檢查
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已于去年11月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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