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12 10:02:57
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指標)、西南大學三亞中學(部分指標)、經省教育廳批準的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本市縣(單位)范圍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省招生。
已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和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班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退檔。各招生學校要特別注意甄別考生的錄取狀態,不得重復錄取已被上述學校錄取的考生。
●招生計劃
1
海中、省國興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各招50人、100人
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繼續招收少數民族特招班新生,招錄對象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應屆畢業生。其中海南中學50名,海南省國興中學100名,符合條件的學生繼續享受“三免一補”。按少數民族聚居市縣占招生總數的80%,其他市縣占20%的比例安排指標。海南農墾實驗中學“金第們”民族班,招錄對象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應屆畢業生。計劃50名。符合條件的學生由“海南金第們愛心助學中心”資助高中階段三年學費。
2
海中和省國興中學“宏志班”計劃不單列
海南省國興中學面向全省統一錄取的新生,60%用于錄取少數民族學生和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工作10年以上且戶籍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的漢族公務員和專業人才(中級以上職稱)的子女。如出現個別市縣的生源過于集中或入圍生源空缺的情況,將由省中招辦與該校以及有關市縣(單位)中招辦協商,對錄取生源和人數作適當調整。少數民族考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漢族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80分(原始分總分)。
海南中學和海南省國興中學繼續設立“宏志班”,招錄對象為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的初中應屆畢業生,計劃不單列。
面向本市縣(單位)招生的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和一般普通高中學校,由市縣(單位)中招辦根據考生的志愿、畢業升學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統一使用省中招系統負責出檔給學校,擇優錄取,并報省中招辦備案。
3
非省一級學校指標到校占比不低于45%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繼續實行將部分指標直接分配到本市縣(單位)區域內初中學校的做法,今年省一級學校的“指標到校”計劃占本校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余學校不得低于45%。
“指標到校”計劃原則上不分配至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如市縣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已執行了免試就近劃片入學規定,可根據劃片入學的學生占有比例,適當分配一定的“指標到校”計劃),招錄對象為填報了本招生學校志愿,且初中階段均在其初中畢業學校就讀,并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此類學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統招生錄取之后進行,設立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此分數線不得高于本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省一級學校不得高于本校統招生第一段錄取分數線的90%)。
若某初中學校已分配招生指標但沒有考生上線或上線考生不足,可以將剩余指標調整到其它初中學校(含市縣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也可用于獎勵辦學進步顯著的初中學校,但要保證沒有考生上線的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須達到50人)至少有1名考生被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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