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中考改革內容分析
2017年3月市教育局成立《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起草小組,組織開展調研、論證、起草工作。履行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法律咨詢、集體討論等相關程序。
長春市中考改革《方案》包括總體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部分內容。在全面貫徹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精神的基礎上,結合長春教育實際,明確了長春市總體改革目標為:
到2020年,初步形成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管理運行機制,構建起更加科學高效、靈活多樣并與高考相互銜接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普通高中優質多樣發展、普職教育協調發展,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程度,大力實施素質教育,維護教育公平。
長春中考改革錄取計分辦法
1.調整錄取計分科目
長春市采取“4+4+2”錄取計分科目模式:第一個“4”指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學科;第二個“4”指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2”指地理、生物學科。
2.調整卷面設置分值
錄取計分科目由640分調整為750分,增加11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各120分,體育與健康50分,物理、化學合卷12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合卷120分,地理、生物合卷100分。增加部分為地理、生物合卷100分,體育與健康增加10分。
3.成績呈現方式
在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以分數呈現,在初中學生畢業時以等級呈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等級呈現。
推進中考命題改革
1.繼續實行中考單獨命題
繼續實行長春市中考單獨命題。要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命題流程,健全評價機制。加強命題人才庫建設和題庫建設,確保命題管理科學規范。
2.發揮中考命題育人導向作用
要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更加注重對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考查,更加注重發揮對課程與教學的導向作用,更加注重減負增效,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密切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改進報名資格認定辦法
報考推薦生,原則上須具有所在初中學校三年完整學籍并實際就讀。由中心城區外轉入的,須在八年級第二學期末前(以教育部學籍升級時間為準)取得該校學籍并實際就讀。中心城區內轉學的,不享有推薦生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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