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11-07 14:06:23
一、考試對象:
2019年報考升入高中段學校(普高和中等職業類學校)的應屆和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體育考試,未經相關(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參加體育考試者,不得升入高中段學校。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各地的體育考試應安排在初三下學期進行。考試日期、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后發布。
三、考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1、體育考試由統一考試和日常考核兩個部分組成,總分50分(占中考總分6.76%),其中統一考試45分,日常考核5分。
2、統一考試
(1)必考項目(1項):1000M跑(男)、800M跑(女)。
(2)選考項目(2項):足球運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一分鐘跳繩、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一分鐘仰臥起坐(女)、游泳(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開考游泳項目)。考生在選考項目中任選兩項參加考試。(球類項目限選一項)。
(3)各項滿分15分,考生按三個項目實際得分計入體育考試成績。
3、日常考核
(1)學生在初中階段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每年1分,共3分。
(2)體育課及大課間活動出勤率及表現2分。
四、免、減申請辦法
因傷、病、殘而不能參加部分或全部三個項目考試的考生,可由家長書面提出減試(即不參加部分項目考試)或免試(即不參加全部項目考試)的申請,并附學生的病歷診斷證明等有關資料(需有原件和復印件),經學校主管領導簽署意見,由學校匯總后在開考前15天,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學校在校內張榜公布(含免、減試學生姓名、性別、班級、減免試項目等)。凡減試一個項目得9分,免試學生得27分。身體殘疾的學生(提供蘇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發放的殘疾人證明),可申請辦理免試,成績按45分計。
五、因故緩試的辦理
凡因故(如女生例假)要求緩試者,考試當天在考點辦理申請緩試手續(學校認可,并統一辦理)。對緩試的學生給予一次性緩考,時間在考試全部結束后約一周進行(具體日期由各地自定),緩考按正式考試要求進行,考生成績按緩考實得分計。若考生在規定緩考的日期內因故仍不能參加考試的,經教育~主管~部門復查確認后,申請辦理免試手續。凡無故缺考者,以0分計。
六、組織實施
蘇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高新區和工業園區的體育考試工作由蘇州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各市及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學校的體育考試工作由當地教~育~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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