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18-04-30 22:31:25
2018湖州中考總分是多少?580分
中考文化課考試科目及滿分值
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00分(含聽力20分)、科學160分、社會·思品80分,總分為580分。
中考內容
考試范圍和要求、考試目標和試卷結構依據學科課程標準和《浙江省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說明》。初中地方課程通用部分和專題部分納入學業考試范圍。
中考各學科試卷的命題由市教育局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命題組負責,市教育科學研究中心會同市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命題要以省教育廳教研室編制的《浙江省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說明》為依據,以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為主,減少單純死記硬背、機械訓練性質的題目。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在真情實境中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及收集、整理、運用信息的能力,試卷難度系數控制在0.70至0.75之間,試卷結構合理、試題內容清晰明確。2018年中考社會·思品仍實行開卷考試,數學、科學考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中考的組織實施
中考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三縣和市區分別組織報名、考試。考試成績不及格的學生應當進行補考,補考由縣(區)教育局或學校自行命題,初中學校組織考試和評卷。免試錄取(或保送)學生的學業成績可由初中學校根據平時學業成績評定。各地要切實做好中考英語聽力測試播放設備的安裝調試等技術保障工作,確保英語聽力測試順利進行。積極創造條件,為有聽力障礙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各縣(區)教育局和學校要服從統一安排,配合做好網上評卷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確保網上評卷工作的順利進行,具體實施辦法另行通知。
發揮中考的正確導向。市教育科學研究中心要進行質量評價,對學業考試后20%的學生分布情況進行調研分析,提出教學建議。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對學業考試后20%學生比例較高學校的指導,督促學校重視和關心后進生的進步與成長。
繼續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為全面反映初中畢業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決定繼續實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各地、各學校要進一步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和考核機制。
1.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以學生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根據學生的平時表現、活動記錄、學習作品、特長潛能、獎懲情況等,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2018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繼續按《湖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6年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段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湖教基〔2005〕183號)要求進行。
2.綜合素質評價的原則
一是堅持過程與結果相結合。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的常態化機制,學校應全程、全面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成長狀況,內容包括各學期的思想狀況、學習成績、社會活動表現、獎懲情況,反映個人特長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獲獎證書等。
二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等應事先向學生及其家長公布,評價結果應告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其中獲得“A”等級的學生名單必須在校內公示(公示期為7天),如有異議,學校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理。
3.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測評等第”兩部分組成。
綜合評語。主要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現等方面進行定性描述,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技能。各校可結合實際情況將其具體化,力求科學性與客觀性。綜合評語應當在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家長評價并征求任課教師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生成長記錄冊》反映的情況,由班主任撰寫,并對學生初中階段表現寫出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最后由學校領導審核確定。
測評等第。主要對能夠體現學生素質發展水平的部分項目進行定量測評。測評項目包括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等)、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等)、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社會服務、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等)、勞動與技能(勞動技術、信息技術、實驗操作等)四類。測評等第每類分A、P、E三等(分別代表優良、及格、不及格),P、E等由學生所在學校確定,A等由學校在教育局指導下確定。確定為A等的,各校要根據條件嚴格把握。E等比例控制在5%以內。測評不及格的學生可提出申請,由學校進行補測,合格的仍可評為P等,不合格的定為E等。綜合素質評價應結合測評項目的特點,采用靈活多樣的測評方式,對具有一定特長的學生,可憑有效證明直接確定相應項目的等第。
4.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實施
各縣(區)教育局要認真總結綜合素質評價的經驗,修訂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標準、操作方法、程序以及相關政策,統籌安排、逐步規范與綜合素質測評相關的教育教學活動,加強指導與監督,接受咨詢、投訴與舉報,及時處理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中的問題。
初中學校要根據市、縣(區)教育局的要求,制訂和完善實施細則,確定專人負責,建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工作班子,認真組織實施,認真填寫《湖州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本屆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
5.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應用
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是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市屬省級重點普通高中招生應達到2A2P及以上等第,縣屬省級重點普通高中統一招生的等第要求由縣教育局確定后報市教育局備案,其他高中段學校招生應達到4P及以上等第。
穩妥推進考試招生改革
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強、影響面廣、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通過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等方面的改革探索,以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
1.進一步深化考試評價形式和內容的改革
(1)改進初中畢業升學考試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以下簡稱升學考試)是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的基本依據。我市繼續實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初中畢業學業考試“二合為一”,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思品(包括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和體育等六科,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思品由全市統一組織實施。
(2)完善中考體育考試
為了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確保學生每天1小時的鍛煉時間,各縣和市區要實行和完善中考體育考試制度,制定體育考試實施辦法,確保體育考試公平、安全、順利地進行,體育考試成績計入高中段學校招生總分。
從2018年起,市區體育考試現場專項測試的選測項目調整為兩項,即必測項目一項、選測項目兩項,每個項目滿分10分,總分30分,計入高中段學校招生總分。市區體育考試專項測試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并根據《湖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湖州市區2018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湖教辦〔2017〕229號)組織實施。
各縣體育考試項目的設立與調整由各縣教育局自主確定,報市教育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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