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7-03 21:18:25
中考《準考證》的編排和領取
(一)中考《準考證》由市招生考試院、縣招生辦公室統一編排和打印。
(二)準考證號編排完成后,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改動,無關人員不得查閱,防止利用編排準考證號為違紀舞弊行為提供方便。
(三)5月3日,城區(開發區)教育局和市直屬學校到市招生考試院領取《準考證》、各縣學校到縣招生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城區(開發區)教育局負責將《準考證》發給本城區(開發區)學校。
(四)中考《準考證》將用在: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書面考試、高中學校招生錄取中。因此,要求各學校考生在每次使用完《準考證》后,統一交老師保管,下一次考試時再發放,以免考生丟失《準考證》而影響考試和招生錄取。
其他事項
(一)2016年我市中考各項報名工作按本通知的規定執行。如市教育局另有新的規定,以市教育局的規定為準。
(二)各學校要做好報名工作相關政策和規定的宣傳,必須指定專人(中考教務員)負責中考的考務工作,確保有關工作落實到位和順利完成。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5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