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03 10:09:25
四、考試組織
(一)城市四區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共設5個考點,城關區:蘭州市第七中學、蘭州市第五十一中學;七里河區:蘭州西北中學;安寧區:蘭州市第五十七中學;西固區:蘭州市第六中學。
(二)紅古、永登、榆中、皋蘭、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縣區教育局嚴格按照本文件要求制定本縣區實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體藝處。
五、考試辦法
(一)普通考生采取統一時間報名、統一分配考點、統一時間集中考試的辦法。
(二)特殊考生考試辦法:
1.對暫時喪失運動能力(需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全套診療手續)或符合殘疾標準(需出具殘疾證明),且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申請參加《體育與健康》書面考試,考試總分為50分。申請學生填寫《蘭州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申請表》(附件4),附相關輔助材料交學校,城市四區畢業學校于4月30日上午12:00前報市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所進行審核,市保健所審核后將名單于4月30日下午5:00前統一報市教育局;遠郊縣區學校申報到所屬教育局審核后于5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統一參加書面考試。考試內容為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1年版)》規定的教學內容及目標,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組織考試。
2.對于有運動能力,臨時有傷病(如急性病癥、肌肉拉傷等)的考生及女生例假等,由畢業學校于5月4日至5日在“蘭州市初中體育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申請緩考;考試現場因以上原因提出要緩考的(考完兩項后不得申請緩考),由考點提出并由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在“蘭州市初中體育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中申請緩考;由教育局安排在緩考時間進行補考,內容、標準等與集中考試一致。對于仍然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以零分計分。
3.初中學校校長對免試和緩試學生提供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總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零分處理,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考務工作
(一)測試程序
1.學校準備。各初中學校于4月20日前向考生發放由市教育局統一印制的《蘭州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家長知情同意書》(附件6),學生、家長簽字后于4月25日前交回學校統一備案。同時學校要對考生進行安全教育以及考試流程的講解。
2.報名。凡報考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考生,在“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時同時進行體育選考項目的報名。報名時由考生自愿選定選測項目,選測項目一經提交,不得修改。
3.測試。所有考生都必須經過考點和考場兩次檢錄方可進入測試程序。各單項測試組要嚴格檢錄程序,認真核對學生基本信息,核對確認無誤,學生方可參加測試。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和輪次內,未參加考試或中途離考,不論何種原因均按自動棄考處理。考生在開考30分鐘后未到考場,取消考試資格。中長跑項目必須安排在最后考試,其它單項的考試順序由考點根據場地和人員情況合理安排。中長跑項目考試中如遇人為受阻、摔倒等特殊情況,考生可以立即停止該項考試,申請重考,若考生堅持跑完全程則不予補考。考生申請重考原則上只有一次。考生一律穿運動鞋參加考試。每個考生所有項目考試原則上要求在半天內完成。因天氣原因等特殊情況中斷考試,不能在半天內考完五個項目的考生,經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封存學生已考成績,待條件允許時組織考生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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