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20 13:24:18
2014年4月9日
根據《金華市2014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金市高招委〔2014〕6號)和《金華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金市教基〔2014〕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浦江縣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招生工作,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堅持有利于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有利于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順利實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礎教育質量的監測和評價體系,促進基礎教育的均衡、協調、優質發展。
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1.2014年,我縣繼續實行與新課程相配套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制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較為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2.學業考試的對象為2014年讀完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初中畢業生和參加2014年高中段學校招生的其他同等學力考生。
3.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體育。各科分值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測試20分)、科學160分、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80分、體育30分(詳見《浦江縣2014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實施細則》)。其中語文、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試卷中地方課程內容各占5分。學業考試各科滿分總分值為630分。
4.學業考試時間安排
6月11日上午:語文9:00~11:00
下午:數學13:30~15:30
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16:10~17:30
6月12日上午:科學9:00~11:00
下午:英語13:30~15:10
5.學業考試由金華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金華市招生辦統一組織網上閱卷并發布成績,縣招生辦統一組織考試。
6.學業考試(文化科目)形式:
(1)語文、英語、科學實行閉卷考試,英語考試加試聽力。
(2)數學、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實行開卷考試。
(3)各科考試均不得使用計算器。
7.初中畢業生的畢業資格,由學校根據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并結合綜合素質測評等第進行認定。學業考試成績不及格學生的比例應當控制在5%以內,學業考試成績不及格的學生,由所在初中學校自行命題并組織補考。
8.凡持有殘疾證的聽力殘疾學生,經本人申請,縣教育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聽力殘疾學生免外語聽力測試考生的外語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聽力殘疾學生外語科考試成績=該考生外語筆試部分得分×(1+規定的聽力部分滿分值/規定的筆試部分滿分值)
三、綜合素質評價
1.綜合素質評價以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根據學生的平時表現、活動記錄、學習作品、特長潛能、獎懲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測評等第”兩部分組成。
綜合評語:主要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現等方面進行定性描述,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并為后續的針對性教育提出建議。綜合評語應當結合《學生成長記錄冊》反映的情況,由初三班主任撰寫,學校領導審核確定。
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主要對能夠體現學生素質發展水平的部分項目進行定量測評,即: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審美與表現等四個模塊。
測評等第分A、P、E三等(分別代表優良、合格與待合格)。各項目的A、P、E三等由初中畢業生所在學校評定,A等由縣教育局按規定程序審定,以確保其公正性和權威性。
3.在外借讀回原籍報考的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第由借讀學校負責提供,并將審定后的評價結果給考生報名學校;往屆初中畢業生在原畢業學校參加綜合素質評定。綜合素質評價辦法詳見《浦江縣2014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
綜合素質等級認定的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依據,同時也是高中招生錄取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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