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4-17 18:47:28
外語加試聽力:外語聽力實行兩次考試,第一次考試時間為6月29日上午外語學科考試時,先進行第一次聽力考試,考試時間為25分鐘。正式考試前增加3分鐘的導語,分值25分。第二次考試時間為外語學科筆答部分結束后,考生休息30分鐘,考生須離開考場,但不能離開考點。考場調串以后,由監考教師再次將考生帶入考場,使用第二套聽力考試試題,進行第二次聽力考試。考試時間仍為25分鐘。兩次考試取分數高的一次作為考生外語聽力考試成績。考生收聽廣播或錄音,筆答聽力試卷。不同語種不能混編考場(英語收聽廣播,日、俄語播放錄音)。
聽力殘疾的考生,外語科分值的計算辦法,按吉林省教育廳中考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吉中考字[2004]3號文件規定執行。我市的具體計算辦法是:聽力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滿分×聽力滿分。
少數民族學校的考生仍考兩種語文,朝鮮族中學的考生加試漢語文。
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可查詢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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