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01 15:15:25
考試管理
1.考生必須在同一市(區)參加文化考試、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體育及地理、生物考試。轉學學生的地理、生物測試成績由轉出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轉至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
2.地理、生物由市教育局組織閱卷。2012年因特殊情況未參加地理、生物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2012年參加地理、生物考試不及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2013年八年級地理、生物考試或補考其不及格科目。
3.初中學生畢業資格由學業考試(考查)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組成。考生考試各學科成績的80%、65%、50%分別為畢業成績優秀、良好、及格的分數線,未達50%為不及格。綜合素質評價六個方面指標中,有四項達到C(或合格),即達到綜合素質評價畢業標準。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查)未達到及格等次的學生,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組織補考,補考成績及格準予畢業,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核發畢業證書。補考成績達到及格分數以上一律記為及格。未經批準不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考查)的考生不能補考,亦不能核發畢業證書。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考查)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的工作,事關社會的穩定、學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以及考試工作的信度。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高度重視中考考試工作,加強宣傳,引導學校和社會正確把握基礎教育發展和課程改革的方向,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人才觀和評價觀。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嚴格執行考試的各項規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監督,確保考試工作規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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